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严格筛选审核,认定结果已经产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予举报,一经查实,一票否决,不得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一、思想政治素质低劣或道德品质败坏,且屡教不改的;
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三、学生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已明显好转者;
四、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五、在校外租房或沉溺网吧网络游戏者,有打牌赌博行为者;
六、退学、辍学、休学、入伍的学生;
七、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欢迎师生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9月22日至9月26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举报方式:机械楼214办公室:廖老师 13787267811
机械楼214办公室:黄老师 18373117051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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