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
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部门: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人才,经研究,决定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省级成绩要求:就读期间必修科目无补考,公选科目合格8科及以上;校级成绩要求:就读期间必修科目无不及格,公选科目合格8科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根据2020届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并提供纸质材料),择优推荐。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各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控制在本年度毕业生总人数的8%以内(含高级技工学生)。
2.各二级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年度毕业生总人数的4%以内(不含高级技工生)。
注:(1)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中评选;(2)省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名额的10%。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二级学院考察。二级学院再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学院其他教师意见,对考察学生提供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核,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二级学院网站和校内多处醒目公告栏公示一周)及拟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工部审定与推荐。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最终确定校级与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1.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校级由学院授予“1066vip威尼斯2020届优秀毕业生”或“1066vip威尼斯2020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省级由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院招生就业部门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整个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明确学生工作部及二级学院学管办公室为具体工作部门。学工部、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具体指导,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3月5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1066vip威尼斯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1份,见附件3)、《1066vip威尼斯2020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1份,见附件4)、《关于报送1066vip威尼斯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一式1份,见附件5)、《1066vip威尼斯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一式1份,见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一式1份,见附件7)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纸质材料(所有参评学生另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该复印件须与推荐名册填报“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名称”栏内一致)报送六栋学生事务大厅7号窗口,并将附件1、2、3、4、5、6、7的所有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朱一青老师,过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朱一青,联系电话:13787176703。
4.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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